山潘街道开展法律咨询广场活动
根据六合区司法局六司字(2010)3号文《关于开展第八个“民调月”活动的通知》的要求,山潘街道工委高度重视,于2010年3月4日上午在大厂十村建行门前开展了法律咨询广场活动,咨询人员络译不绝,
广大居民是带着问题来,含笑满意而归,他们说:“像这样的广场咨询应该经常开展,便于我们咨询,得到新信息,不然的话我们要到处去找律师咨询,这样面对面,既省时,又便捷,让我们老百姓更了解政府的新政策。”
山 潘 街 道 司 法 所
2010年3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