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社区矫正中心组织2012年首次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入矫宣告教育
1月13日,新年伊始,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服务中心分两批组织新入矫44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入矫宣告和教育。
入矫宣告中,区检察院张检察官,对新入矫44名社区服刑人员宣读了《接受社区矫正》入矫宣告书,并提出了要求:一是要明确自己身份,树立服刑意识,在矫意识;二是在矫正期间内,要遵守法律法规,以及社区矫正相关规定;三是通报了社区矫正奖惩情况,对于认真接受矫正,表现突出的,可以申报减刑;对于违反监管规定,坚决予以收监执行;四是希望服刑人员能早日解除矫正,重新回归社会,做一名真正的合法公民。
区社区矫正中心冯警官,带领新入矫社区服刑人员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八)》、《江苏省社区矫正对象须知》、《南京市社区矫正对象处罚试行办法》等有关的法律和规章制度。
活动中,区社区矫正中心童主任,对在座的服刑人员提出:要每月递交书面汇报、每月参加不少于12小时的公益劳动以及遵守社区矫正请销假制度,希望服刑人员在即将到来的春节期间,遵纪守法、认真改造,过一个祥和的春节。
